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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误入女澡堂,一名木工遭暴打。近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一审判处闹事妇女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事发当日12时许,在杨柳青镇一个工地从事混凝土作业的许某等三名女子,在公用澡堂洗澡时,木工队的男员工周某误入该澡堂,当他发现自己进错澡堂后,立即返回了宿舍。
此事让许某非常愤怒。穿好衣服后,她纠集多人来到木工队宿舍,逐个房屋搜寻周某。在一间屋子里找到周某后,许某招呼众人殴打周某。在混战中,双方有多人受伤。
案发后,警方将许某抓获归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伙同他人持械聚众斗殴,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许某能够供认自己的犯罪事实,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具有从轻处罚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