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我在2007年5月份在天津蒙俊汽车公司购买了通用公司在比利时生产的欧宝牌雅特轿车一辆,花费人民币22.8万元,至今仅运行1.8万公里而且在保修期内,就发生了严重故障。经通用公司指定的特约维修站中进汽车维修公司检查,确定为变速箱进水(无碰撞痕迹)。经多次和维修中心协商,上报给通用汽车中国投资公司华北地区售后部后,只答应给予变速箱修理且不能延长保修期。
我花了20多万元购买原装进口车,可使用不到一年时间,就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令我大失所望。我要求更换原厂生产的变速箱并延长保修期,但遭到华北地区售后服务部的拒绝并拖延不解决问题。该公司的这种对消费者不负责任的态度,使我非常气愤,难道我的这种要求不合理吗?
陈兵
附记:
针对消费者所遇问题,通用汽车客户支援中心给予如下答复:
一、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原装进口全新变速箱和水箱及其相关受损零部件,并按照通用汽车的技术标准尽快维修好。
二、对本次所更换的变速箱、水箱等相关配件(冷却水、变速箱油等易损件除外,最终以中进汽贸天津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OPEL特约售后服务中心的换件清单为准)提供2年4万公里单独保修(两者以先到为准),保修起始日期自车辆修复后提车之日算起。
三、赠送该车三次免费保养,保养内容包括更换机油,更换机油滤清器,更换机油及机油滤清器工时费。以上保修条款及免费保养券,待消费者车辆维修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为其更新保修保养手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