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被告人通过拆改电表、回拨计数盘的方式在将近4年的时间里帮个别不法商家窃电近250万度,出庭受审时他竟称自己偷电是替朋友公司“节能”。
郭某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经常接触电表等计量工具,离职后想到了一条发财的歪路,帮个别不法宾馆、酒店、网吧等用电大户拆改、回拨电表,通过这种手段大肆盗窃国家电能。从2004年7月至2008年3月期间,郭某等人先后多次冒充电力部门工作人员,在本市多家宾馆、酒店、网吧,采取私自拆改电表、回拨计数装置等手段帮这些不法商家盗窃国家电能近250万度,不法商家从中非法获利190余万元。在此期间,电力公司工作人员于某在巡查时发现部分宾馆、酒店以及网吧电表出现异常情况。原本应按照程序向电力稽查部门举报,但他却在收取好处费后故意隐瞒了部分商家偷电的真相。今年3月份,河西区某宾馆偷电行为被电力稽查部门查获并举报至公安机关,才使这起跨越近4年时间的偷电大案浮出水面。
案发被抓获后,郭某始终谎称自己虽帮助过不少商家拆改、回拨电表,但都是在朋友的要求之下,为他们的电表做些“节能”工作,并且他也没有从中渔利,只是有过吃吃喝喝的往来。为固定相关证据,本市河西区检察院会同公安机关,先后走访了多家案发商家,调取核实证据,证实郭某多次收受好处费及办事费共6万余元。另一主要涉案人王某则辩称自己只是帮着郭某拎工具包,他没有动过电表,不知道郭某是去窃电等,而多方的证据及证人证言均证实王某也参与了盗电行为。
法院审理后以盗窃罪依法判处郭某、王某有期徒刑11年,并各处罚金5万元。明知个别商家偷电却故意隐瞒不举报的于某也因包庇罪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