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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排污“惯犯”高限处罚
10日上午,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电监会联合召开2008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记者从天津分会场上午召开的动员会议上获悉,从今天起,本市启动环保执法专项行动,以确保奥运会期间津城天更蓝水更清。
据介绍,从今天起,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市容委、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电力公司等9部门统一实施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执法内容包括:对2005年以来本市挂牌督办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治情况,2006年以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2007年开展的造纸行业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察,对于已经完成的,要在一年内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对未按要求完成限期治理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未按要求完成停产整治的企业一律提请政府责令关闭。今起集中开展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生活废弃物填埋场等重点行业专项检查,重点查清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实际运行情况;对污水处理厂建成后至今不能正常运行的,要挂牌督办,综合整治,限期解决;对不正常运营污水处理设施,造成污染事故且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运营单位和管理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今起集中开展水污染企业专项整治,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重点是排放含氮、磷污染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新建工业项目;严厉打击超标准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企业,对屡查屡犯的企业采取“高限处罚”措施,对治理无望和生产能力落后的企业,一律关闭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