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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通讯员党金生):7月10日,天津市环保局召开动员大会,落实2008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本市环保专项行动。
据了解,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主要有三项:
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巩固整治成效。重点检查2005年以来本市挂牌督办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治情况;2006年以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2007年开展的造纸行业专项整治情况。对于已经完成的,要在一年内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对未按要求完成限期治理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未按要求完成停产整治的企业一律提请政府责令关闭。
开展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生活废弃物填埋场等重点行业专项检查,推进污染减排。对污水处理厂建成后至今不能正常运行的,要挂牌督办,综合整治,限期解决。对不正常运营污水处理设施,造成污染事故且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运营单位和管理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要重点查清已建成生活废弃物填埋厂实际运行情况,严厉查处未批先建、垃圾渗滤液超标排放或直排等环境违法问题。要加大对电力、钢铁行业脱硫设施及化工行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管力度,着力解决环境安全隐患整改中存在的问题。
开展水污染企业专项整治,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全面检查本市2007年以来的新、改、扩建的工业项目,重点是排放含氮、磷污染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新建工业项目;对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但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责令其停止生产使用。严厉打击超标准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企业,对屡查屡犯的企业采取“高限处罚”措施,对治理无望的企业和落后生产能力,一律关闭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