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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超载车成交通安全“第一杀手”下半年治超工作东移
超限超载运输已成为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杀手”。针对奥运会后“双超”车辆可能出现反弹等现象,本市2008年治超工作推动会昨日举行。会议要求有关部门下半年要在东移治超重点的同时,确保年底前东部地区不见55吨以上超载现象。
下半年治超向东移
本市西北部大型运输煤炭车辆较多,东部大型运输矿砂、钢材车辆较多,使得全市治超形势严峻。尽管当前北部地区特别是蓟县治超成果显著,但东部地区治超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受利益驱动的影响,东部(塘沽、汉沽、大港、宁河、津南、东丽)等区域的超限超载运输形势越发严重。因此,治超重点必须东移。
形成大网治超格局
近日,山西省政府就“关于进一步加强治超联动工作确保奥运期间道路安全畅通”电函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等省市自治区。从现在开始,结合天津的实际情况,按照一轴10吨的标准,对超限超载车辆拦检卸载到位并收缴超出部分的路损赔(补)偿费,对严重“双超”车辆并拒不服从执法管理的当事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突出治超固定站和流动点位相结合的模式,以固定站为依托,流动治超为重点,形成拉大网、无缝隙的治超格局。针对源头治超,则重点对私自改装(含悬挂外埠牌照)车辆,交警、运政、工商等执法单位则利用治超点位恢复原状治理,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年底消除东部超限
会议要求,在今后治超工作中,对入市的超限超载车辆,如有条件的要在省市交界处设劝返点,阻止其入市,不具备劝返条件的要加大流动治理力度,对驶入本市的超限超载车辆实行严管重罚。
同时,将津岐公路、汉南路、津榆路支线、津汉路作为当前治理的重点路段,对天津港集疏货物运输车辆实施严格监控。特别是对出港货运车辆按标准装载,运政部门和港区管理部门对违反规定装载的货运车辆坚决劝返,不允许出港。年底前,实现在本区域内消除货车超限超载55吨以上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