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修订的新版《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大纲》近日发布实施。修订后的《考试大纲》成为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国家标准和命题依据。
根据有关规定,只有经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者,方可以土地登记代理人名义,按规定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业务。2008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时间为11月8日、9日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