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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社会关注已久的汶川地震孤儿收养工作日前正式启动。532名地震孤儿中有88名符合社会收养条件的消息公布后,本市不少爱心人士都表现出收养意愿,并纷纷到本市各级民政部门咨询。据了解,有意收养孤儿的爱心人士需到孤儿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符合条件者在办理完有关手续后才能将孩子领回家。
孤儿收养不对海外人士
据了解,由于很多孤儿还有亲人在身边,亲人不愿意放弃监护权,所以仅有88名孤儿具有被收养意愿,这些孤儿主要分布在绵阳、德阳、阿坝等重灾区。其中有些孤儿年龄偏大,身体因地震伤害,出现不同程度的身体残疾。按照相关规定,所有孤儿的收养都不对海外人士(包括华侨和港澳台同胞)。
收养10岁以上孤儿得本人同意
本市有意收养孤儿的爱心人士,要有抚养教育孤儿的能力,不能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而且要年满30周岁。目前,可以直接到孤儿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为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其中具有父母双亡证明的孤儿可以及时办理收养手续;父母失踪的孤儿,须在两年后由法院宣告死亡后,才能确定其孤儿身份,之后才能开展收养。此外,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孤儿的同意。
夫妻收养需共同前往当地
有配偶的爱心人士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孤儿时,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此外,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委托书应当经过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四川省民政厅收养咨询热线028—84423064,028—84423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