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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昨天刊发的《“无理由退房”引起瞩目》报道引起关注。从昨天下午到今天上午,百余名读者给本报打来电话探讨。多数读者表示,在目前房地产市场持续低温的状态下,房地产商推出“无理由退房”营销举措,这种方式意在给意向购房者一个承诺,使购房减小风险、增强保障。
记者上午从格调地产了解到,该项目推出这一举措后,电话咨询量比平时高出5倍,现场来访量比平时增加1倍以上。对这种承诺感兴趣的除了一些老客户和市民外,本市周边地区尤其是北京市的购房者也十分感兴趣。正在现场咨询购房、在本市中海华北物流有限公司工作的董志通告诉记者,买期房时只能看图纸,万一买了不称心的房子等于给自己添堵。“无理由退房”给购房人一种承诺和保障,可以让购房人吃上一粒“定心丸”,无异于给购房人上了保险。“即使万一买错了,两年内我还可以退啊。”北京高润律师事务所于京伟对记者说,作为律师他明白,《无理由退房协议书》在这里充当了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跟买房合同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到时退起来,手续繁杂, 装修等费用损失也大呀。
买 如果2年内价格跌了就可以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