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收废品时与同伙在秤盘上做手脚,从而骗取了价值2.6万余元的废钢。东丽区法院审理后,日前以诈骗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06年2月25日至3月10日,本市宁河县农民范某与朋友邱某、刘某(均已判刑)、杜某和苏某(均另案处理)经预谋后,采用在秤盘垫放支撑物,造成称重低于实际重量的方式,先后十余次骗取废钢1.3万余千克,价值人民币2.6万余元。
案发后,范某于2007年12月7日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