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在超市做计时收银员的女大学生下班经过员工通道时不慎跌倒,摔断了牙齿。近日,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令超市承担赔偿责任。
女大学生刘晴(化名)通过一家劳务服务公司的介绍,来到本市一家大型超市担任计时收银员,当时双方未签订合同。
一天下午,她下班后准备换衣服回家,当其走到员工通道处时,一不小心重重地摔在了地上,不仅满口是血,而且磕断、磕裂了牙齿。在治疗期间,刘晴花去医疗费3040元和交通费110余元。
事后,刘晴与超市协商解决问题,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将劳务公司和超市一起告上法庭。一审法院经审理后,判令超市赔偿刘晴920余元。接到判决后,超市不服提出上诉,要求驳回刘晴的诉讼请求,后被一中院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