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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生意给对方饮料里下药趁机抢劫
在与客户商谈“钻石生意”时暗下麻药,致使对方神志不清,待对方昏睡之际实施抢劫,日前,这名“迷抢”男子被本市和平区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07年12月22日中午,家住吉林省图们市的26岁无业男子南某,在北京一家大饭店里与初某商谈钻石生意。其间,南某借机给初某饮用事先准备好的含有安眠性质的阿普唑仑药品的饮料,致使初某神志不清。后南某驾车与初某于23时零时许来到本市和平区一饭店的房间内,继续与初某谈生意。待喝了麻醉饮料的初某昏睡后,南某抢走初某口袋里的“钻石”一颗(后经鉴定为价值200元的合成立方氧化锆)及手机一部,而后逃离现场。经被害人报案,今年3月底,警方在沈阳将南某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定,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麻醉方法致被害人昏迷后实施抢劫,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南某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未全部赔偿,可酌情从重处罚。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由此,法院作出如上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