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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
任超奇:这是全体网民的事情
今报记者问:当初你说过如果罚500元就认了?
答:那时我认为自己有错,但觉得罚1900元太多,找媒体反映,是想让少罚点儿或不罚。
问:媒体报道后只罚你500元,你还认不认?
答:绝对不认!报纸上有报道,网民有讨论,我也咨询过律师,自己没有错,没有错就不接受罚款,不管多少。
问:最初你为何不想打官司?
答:当时我咨询了一位律师,光代理费就得2000元,我的罚款只有1900元,想想划不来。
后来不一样了,媒体报道以后,在全国引起了很大反响,不少网友都支持我,让我拿起法律武器,讨个说法。这已经不是我个人的事情了,而是广大网民的事情,我得坚持抗争到底。
问:你有什么期望?
答:不受罚是首要的。如果因为这一事件的发展,有关部门能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再做出修改和完善,那是最理想的。
问:满意复议结果吗?
答:多少有些意外,当初申请行政复议的时候并没有期望一定会有这样的结果,突然得到这个消息,有一点如释重负的感觉,但也没有觉得特别兴奋,不过复议结果出来之后,我们终于可以不用再忐忑不安了。
问:事情结束了,说说感受吧。
答:因为这件事,别人会议论,老婆也总是说我,搞得我很不好意思。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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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家中看黄碟被拘事件
2002年8月18日晚,陕西省延安万花山派出所民警接到一居民家正播放“黄片”的举报,几名民警前去调查时双方发生冲突。
警方以当事者张林妨碍执行公务为由,将其带回派出所接受处理,警方将从现场搜到的3张淫秽光碟连同电视机、影碟机一起带回派出所。此后张林被宝塔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15天。
《华商报》以《家中看黄碟民警上门查》为题报道此事后,法学专家、律师、法官、检察官包括警察等司法界人士都对此议论纷纷,引发了一场关于“公权与私权的关系和界限”的全国大讨论。有评论称,这是“公权与私权的争议”第一次从学术领域大规模进入普通民众的视野。
事件经历了4个月零13天的曲折发展,最终在当年12月31日,以延安宝塔公安分局向张林夫妻赔礼道歉,一次性补偿29137元钱画上句号。
一点隐私都没有,,,网路警察和黑客,,,,,,,,人权啊被玷污了。。。。。。。。。。。
网警怎么知道别人在看色情视频呢?那首先他自己也得看一下对吧?得出一结论:如果你既想看色情视频又不想违法,是不?
李方平提出了他对此事的见解,《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是1997年12月30日公安部发布的部门规章。其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包括“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等九项内容,但无限制性和操作性条款。
蛮横不讲理(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游戏不是吗??
(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自己打个网页看看哪个网页没有色情类似的东西
哈哈,侵犯个人隐私。
正事一件办不了这怎么能算违法呢法律也该改了 如果算违法我看中国人都得违法了 去问问不论男女哪个没看过黄片说他们够拿耗子一点都不冤真的。。。个人电脑是私人的怎么都在他们监控下还有什么人权啊也不怪老美总是说中国没人权 不象话。。
这群狗正事一件半不了
一句话,就是公安机关想法儿挣外快而已。一群猪狗不如的东西
现在的警察是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啊!人家都说有事找警察,你要是真有事了那你就等着吧。托你个三年五载的到时就不了了之了。
[网警怎么知道别人在看色情视频呢?那首先他自己也得看一下对吧?得出一结论:如果你既想看色情视频又不想违法,请当网警!!]顶你!哥们
一句话,就是公安机关想法儿挣外快而已。一群猪狗不如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