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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于10月9日14时30分至16时30分,举办《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培训班。培训内容:重点讲解《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具体条款,在程序法和实体法的运用上具体分析;对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终止、解除、经济补偿金、工资、工伤、违约金、劳务派遣等问题在具体操作上应注意的环节和细节。10月7日在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市劳动争议处理事务所(和平区四平西道5号313室)接受报名,报名电话:27816440、27816315。
授课地点: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宣传教育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黑牛城道与尖山路交口西处,曙光服装市场斜对过)。
我是山东菏泽曹县人,在庄砦镇打工。我们这里有许多黑心工厂,从不和工人签劳动合同,工作时间10-12个小时,有时还加班,报酬更别提,长时间压工资,不干工资就不给了,有的工厂就连春节和五一放假都要扣工资,真他妈黑心!有谁来调查调查,这里政府部门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过问!工厂污染也很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