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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与同伴好心为一对恋人调解矛盾,不想无意中与女方弟弟发生纠纷,并因此被捅伤死亡。日前,伤人男子因故意伤害罪(致死)被河西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同时被判令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计34万余元。
27岁的周某来自吉林省,原系本市一家保安公司的保安员。今年3月26日18时许,周某在其租住的河西区一房间内,与前来为其姐和其姐男友调解矛盾的蓝某、刘某发生争吵,并在楼道中与蓝、刘二人相互推搡。其间,周某持三棱锉刀将蓝某的腹部捅伤,后外逃。当月29日,周某到公安机关投案。经鉴定,被害人蓝某系被他人用三棱形刺器刺破肠系膜静脉、门静脉致失血性休克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