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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项目爆出的弊案在金沙县群众中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载记者去县政府的一位出租车司机说:“经济适用房?知道嘛!烂摊子摆了两年,开发商拿了钱想跑,没跑脱。”
随着刘祯发操纵招投标程序的真相被层层揭开,60多名被骗的集资人拿着起诉书愤怒地追问“作弊得来的开发权”。
“如果刘祯发是依法取得项目开发权,我们之间就只是单纯的民间借贷行为。可司法机关已经查明他涉嫌串通投标,我们就不得不问:政府职能部门真的一点儿也不知情吗?起诉书中明明提到,刘祯发到处跟人说‘相关部门及人员’同意把开发权给他,事实上也真的给他了,难道纪检、检察机关没有查一下,这个‘相关部门及人员’到底是谁?”一位集资人说。
受骗集资人认为,刘祯发2007年10月中旬离开金沙县,11月被捕,其间时间并不长,3000余万元非法聚敛起来的资金为什么一分钱也没有追回来?
60多名被骗集资人一次次向相关部门提出质疑,却始终没有得到答复。
2008年7月14日,金沙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经济适用房开发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决定废止之前与一阳公司签订的合同,由县建设局另找一家施工单位重启该项目,并于2009年3月底前交付使用。
该会议还决定,经济适用房建成后,商业用途部分由房管部门挂牌出售,所得利润用于弥补涉嫌被骗当事人经司法机关核准的本金,不足部分由县政府“酌情负责”。
正当众多集资人看到一丝挽回损失的希望时,形势又急转直下。由于一家涉嫌被骗的公司在邻近的遵义市对刘祯发及一阳公司提起诉讼,项目土地被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跨地预查封,项目重启的计划又被迫暂停。
这令许多借钱来投资门面的集资人心急如焚。他们认为,项目土地并不属于刘祯发和一阳公司,而是国有土地,遵义中院不分清楚状况进行预查封,使得项目重启拖得愈久,集资人损失愈加惨重。
“县政府正在积极处理”公开招投标程序为什么会被改为邀标?9月25日下午在金沙县建设局,记者要求查看招投标过程的文件档案,被告知已全部被公安机关提取带走。
金沙县建设局监察室负责人何伟说,纪检人员全程参与了开标过程,“程序没有问题。”至于检察机关事后查出有串标行为,“当时是看不出来的”。
何伟说,事情发展到现在,县建设局“没有责任”,“是他(刘祯发)想诈骗嘛”。
2006年主持了经济适用房项目的金沙县建设局局长张大革现已另任他职。他回忆说,该项目启动时,时间紧、任务重,由县里多次商讨后决定改为邀标形式。
“由于使用的不是国有资金,而是开发商的资金,这在政策上是允许的。”张大革说。
记者质疑,既是邀标,监管部门就应该对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查,为何考察组只审查了两家单位便草草收场?刘祯发及其祯发公司到底有没有足以运作、开发经济适用房项目的资金和资质?
张大革说,起诉书“写错了”,“我们对5家公司的在建工地都进行了考察”,“没有问题”。
那么,《开发建设合同》中为什么没有规定违约责任?合同规定工期为365天,两年来建设部门有没有监督过工程进展?
张大革说,合同书是由招标中介机构起草,经县委、县政府审定过的。尽管自己当时是代表建设局的签约人,但具体内容因为时间太久已经“记不清了”。
金沙县建设局办公室主任肖方友说,建设局一直在催促工期,但由于一阳公司在办理手续的过程中“出现了各种问题”,至今施工手续未能完善。
肖方友认为,投资有风险,被骗的集资人因高额利润驱动没能规避风险,本应自负其责,政府已在积极帮助挽回相关损失。
记者致电金沙县分管城建的副县长黄文发,他表示,“这个事影响太大、太敏感”,“我们正在积极处理”,“努力厘清前期的法律关系”,而拒绝接受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