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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河北区二马路的天津外来务工人员就业服务中心门前,凡是能贴东西的地方,都被招聘广告贴得满满当当。记者在对一些聘人单位进行暗访后发现,有的和就业者之间连劳动合同都不签,求职者的利益根本无从保障。
昨天,记者在接到读者的反映后来到了二马路上。在外来务工人员就业服务中心门前,记者看到附近的电线杆上,甚至是交通指示牌上,都贴上了各类招聘广告。一外地人模样的50多岁男子手拿一张写有“墩工,工资面议”的纸,向几个外地人说道:“活不累,是学校的招待所。一年能赚个两三万!”在旁边的墙壁上,记者看到了这样一则招聘广告:“炒菜师傅2名,工资面议。帮厨,洗碗工,800元+奖+餐。本市人外地人都可。”
记者按照电话拨打过去。听筒中传来一外地男子的声音:“你是本地的呀,我要外地的,你不行的。”记者称无所谓,只要能上个保险就行。“兄弟,咱这里从没有什么签合同、上保险的,你还是换个地方吧!”男子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这里人员流动性大,求职者众多,就是他们明明知道自己的权益有可能受损,也往往心甘情愿碰运气。一旦自身利益被侵害,很难收集到证据为自己维权。因此一些骗子便将目光瞄准这里,将一些外地求职者视为“肥肉”。就此情况,记者联系了劳动保障部门。
据介绍,在就业服务中心门前,不论是以广告形式还是进行“现场招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都是不允许的。尽管劳动保障部门多次对广告进行清理,但过不了多久便出现回潮,对此他们也感到无奈。他们希望借助本报提醒求职者,如要找工作的话,最好到劳动保障中心去,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