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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宝坻警方查获的假币。
宝坻警方近日查获一起非法持有假币案件,将犯罪嫌疑人常某抓获,当场缴获假币8000余元。
犯罪嫌疑人常某,男,今年27岁,本市武清区人。前不久,常某通过非法途径低价购买大量假币。昨日上午,常某持假币窜至本市宝坻区宝平街健身广场附近,使用假币进行消费时被群众识破。
接到举报后,公安宝坻分局经侦支队会同口东派出所迅速赶到现场,经过跟踪,将其当场抓获,同时缴获百元假币71张,五十元假币25张,十元、二十元假币各1张,合计总面值8380元。经审理,犯罪嫌疑人常某对持有假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宝坻警方依法将常某刑事拘留,对假币的来源正在开展进一步侦查。
公安宝坻分局经侦支队支队长赵春得提醒广大市民,要增强防骗意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假币换真币骗取财物。同时,如果市民发现贩卖、持有、使用假币的非法活动,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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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