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编辑同志:
我想向贵报反映一个有关食品质量方面的问题。
9月中上旬,我在西青区复康西路上的万客隆超市内,购买了一桶2升的“富硒神醋”,该食醋产品由天津市中英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购买时我特意查看了这桶醋的生产日期是2008年6月7日,保质期为2年。因为以前我家就曾经购买过这种食醋,食用起来口感还不错,因而我再次选择了该产品。可是买回家后我和家人发现,这桶醋口感苦涩,难以食用,与之前我们购买的同品牌同种类食醋相比较,口感上有较大出入。我怀疑是产品质量出现了问题,转天便找到了万客隆超市反映此事。然而由于当时购买这桶食醋的购物小票已被我不慎丢失,超市方面无法帮助我解决这一问题,只能建议我与生产厂家取得联系。回家后,我按照产品外包装标签上的联系电话和厂家联系,但几次都因电话占线而无法接通。无奈之下,我只好按照标签上的联系地址一路找了过去,可谁知找到的却是一家纺织厂。仔细一打听,方知几年前曾有单位租用这里的厂房生产食醋,而现如今厂家早已迁走,至于搬到何处地址不详。
由于联系不到生产厂家,我心里不免有些担心,怀疑购买到了假冒伪劣商品,剩余的食醋也不敢再继续食用了。在此希望相关单位和部门,对该产品进行调查,使消费者今后能够买得放心,用得安心。陈先生
附记 记者接到读者陈先生反映食醋质量问题的来信后,首先与陈先生本人取得了联系。通过陈先生提供的这桶“富硒神醋”的产品标签记者看到,该产品由天津市中英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并印有代表产品质量安全的“QS”认证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号。除此之外,标签上还印有“永清聚腾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制造”的字样。同时记者注意到,标签上分别印有两个地址:一个是“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竹山路13号”,即陈先生此前曾经前去探访过的地址,据陈先生介绍,目前位于该址的是一家纺织厂,与生产食醋的厂家毫无关系;另一个地址则是“永清镇大辛阁”,这样的表述并不详尽,令人匪夷所思。
通过产品标签上提供的网址,记者查阅到了中英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的网页,确认“富硒神醋”确实属于该公司众多调味产品之一。随后,按照标签上“QS”认证标志下方注明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号,记者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相关网站,查询到了这种酿造食醋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信息,了解到该产品的生产企业为“永清县聚腾食品酿造有限公司”,生产地点位于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永清镇大辛阁村。那么,中英保健食品有限公司与永清县聚腾食品酿造有限公司之间究竟存在着怎样的关系?为何消费者无法按照产品标签上提供的两个地址找到确切的生产单位?
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拨通了中英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的电话。据该公司负责人赵先生介绍,此前也曾有消费者致电公司,反映自己购买的“富硒神醋”口感不佳的问题。对此,公司方面作出的解释是,由于这批酿造食醋的熏制过程相对时间过长,因此导致其口感略为苦涩,但产品本身质量并无其他问题。对于提出疑义的消费者,该公司采取的措施是免费为其更换新的产品,部分消费者对此能够认同。谈到“中英”与“永清聚腾”之间的关系,赵先生介绍说,永清聚腾食品酿造有限公司是他们的子公司,位于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是这批产品的生产加工单位。原来的红桥区光荣道竹山路13号这一地址是中英公司的原注册地址,目前他们刚刚在工商部门作过变更,已迁址至红桥区西青道65号金兴科技大厦,现在食醋的生产加工厂家也已迁回天津地区。赵先生表示,目前公司已对新一批产品的生产标签进行了更新,其中对于旧的公司地址与产品生产厂址已作出了相应更正。
一种商品,其外包装及生产标签上所涵盖的一切信息,不仅为工商和质监等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监管提供了基本途径,同时也是消费者保护自身权益时不可或缺的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第八条明确指出:“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当消费者怀疑自己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往往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通过产品外包装及标签上提供的信息进行维权。这些信息一旦发生变更,或是在文字叙述上不准确、不详尽,与实际情况不符,就很容易造成消费者的维权途径不畅通,使消费者对商品本身及商家产生不信赖感,使得商家的信誉度大大降低。如何作好这其间的衔接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消费者的利益,这是值得商家思考的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