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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市残联获悉,2008年天津市残疾人高等教育助学金日前开始发放。
记者从天津市残疾人劳动服务中心了解到,2007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接受普通高等教育和全日制成人高等教育的残疾学生及父母双残特困家庭的健全学生,在校期间未领取过助学金的,可以领取一次性残疾人高等教育助学金。
据介绍,上年度领取残疾人高等教育助学金的银行存折继续使用;2008年开始领取助学金的学生须领取新存折,具体程序为:区县网上申报助学金资料——市残联审批——发放存折——残疾人领取签字——确认后存入相应的助学金。领取一次性高等教育助学金的应为2007年1月1日以后取得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残疾学生。今年助学金的发放时间为10月15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