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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业男子谎称是天津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人员,负责招聘奥运会志愿者,以此骗取多名女子钱财。本市和平区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5万元。
2007年10月至12月间,家住本市河西区的无业男子刘某谎称是“天津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工作人员,以负责招聘第29届奥运会志愿者为幌,以此骗得3名女子信任。后刘某以出国参加培训、办理护照等名义,骗取3名女子共计7200余元。刘某还以买汽车出租为名,骗取另一名女子3000元。
2008年2月至3月间,刘某又编造出能为他人介绍生意的谎言,以回扣为名骗取3万元。另外,刘某还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用一女被害人的银行信用卡透支消费万余元。
被告人刘某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消费,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现年25岁的刘某还身负前科,且刘某此次未能赔偿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故可酌情从重处罚。由此法院对刘某数罪并罚,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