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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某和王某冒充被撞伤者的哥哥,向撞人者索要钱财。钱没拿到手,二人便将撞人者强行关在旅社内达18小时。日前,我市西青区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吕某和王某均被判处非法拘禁罪。
吕某和王某系黑龙江省农民,2006年来津投奔亲戚,并在西青区居住。今年5月4日14时许,二人在医院门口遇到了邻居阿宝(化名),阿宝说她被车撞了,来医院做个检查。当得知撞人者也在医院时,吕某二人便主动要求替阿宝讨要经济赔偿。
二人在医院门口找到撞人者陈某,称他们是阿宝的哥哥,并对陈某进行殴打,后索要3000元了事,还以不拿钱就告他非礼阿宝进行威胁。陈某当即打电话给自己妻子,让她带钱过来。
一个小时后,钱并没有送到,吕王二人便将陈某强行带到自己住处附近的一家旅社,将其反锁在屋内。
直到次日13时,二人和陈某妻子约好,在学校门口拿钱换人。结果被埋伏在那里的民警当场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吕某伙同王某利用他人之间发生的民事纠纷,采取暴力和威胁的手段索取财物,并长时间非法限制陈某的人身自由,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拘禁罪。因吕某本次犯罪发生于缓刑考察期间,依法应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王某在本案中起次要作用且认错态度较好,依法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拘役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