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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晚,市民金女士和朋友去位于复康路八里台立交桥附近的某饭店吃饭,金女士到前台结账后,对方却迟迟不给开具发票,服务员明确告诉她,饭店里现在没有发票,只能开收据,在被问到为何没有时,服务员说,现在就是没有,想要发票的话可以拿收据下周来店里换。无奈之下,金女士只好让其开了一张收据。
金女士跟朋友在该家饭店前后用餐近十次,每次都是过一周多才能拿到发票。据其介绍,像金女士这样的用餐后坚持索要发票的市民并不多,一些消费者问都不问,也有一些人拿到可以报销的收据后就离开了。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餐饮行业不给发票的现象较为普遍,借口和方式更是多种多样。有的直接就说没有发票,有的却称饭店现正调整发票定额,而更多的则是委婉地告诉消费者可以拿发票换取其他优惠,如换一大瓶可乐或者享受部分折扣。据市税务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种行为属于变相偷税漏税,是违法行为。市民们应养成就餐购物索要发票的习惯,如遇拒绝提供发票的情况,消费者可持收据到税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