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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费标准不一无票维权难
停放车辆丢失或剐碰
收费一方多以“场地占用费”避责
“停车费”追踪
日前,本报以《小区停车收费让人看不懂》为题,报道了由于本市各小区车位费收取标准不同,引起业主争议一事。近日,河北区谊景小区业主拨打本报热线反映,由于对小区停车状况不满,10名业主拒交物业费,被负责管理小区的昱达物业管理公司告上了法庭。小区停车费如何收取,费用如何使用等问题再次引起热议。
新闻事件
停车引纠纷物业告业主
昨日,记者来到谊景小区。“原本购房时,合同里写明了小区没有停车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小区,但现在小区内可以随意停车。”部分业主认为,楼前车辆堵住了消防通道,这都是物业公司不作为造成的。对此,昱达物业公司的于经理和刘经理表示,他们也是在无奈之下采取法律手段追讨物业费的。对于小区停车的问题,于经理表示,最初小区旁边有一片空地,是个收费停车场,当时业主都将车停在那里,两年前小区附近修桥,空地被征用,停车场就没了。业主们只能把车开进小区,情况就变糟了。“我们一直在想办法,也曾想过对停在小区内的车征收场地占用费,控制小区里的停车数量,但因为业委会一直没有授权给物业公司,计划只能搁浅。”
记者从本市几家大型物业公司了解到,如今,小区停车费多数收取的是场地占用费,由小区业委会商讨具体数目,费用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小区公共部位的维护,但因为这种费用没有专门票据,一般物业公司会给业主开具物业费收据。“由于很多业主不明其中缘由,一旦出现小区乱停车的现象,就归咎于物业公司不作为,采取不交物业费等极端做法。”物业公司人员介绍说,停车费的另一种形式是车位租用费,不过由于本市大多数小区车位供不应求,几乎不会有多余的位置向外出租。
律师说法
没专门发票维权有难度
律师介绍,两种车位费收费标准不同,会造成两种不同的情况。现实生活中,一旦车辆发生丢失或剐碰,很多车辆管理公司会以其收取的是场地占用费来规避责任。“由于场地占用费没有专门的发票,而是只开具物业费收据,一旦出现纠纷,业主在维权过程中就会有难度。但如果开具的是正规停车费发票,那么车辆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就形成了合同关系,一旦车辆出现问题对方要负责,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