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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奥迪轿车的司机郝某将雇主的银行卡据为己有,然后谎称车内物品被盗,其中包括银行卡。雇主报案后,大港民警日前将郝某抓获。
今年夏季,郝某通过朋友介绍,给大港区某公司的刘老板当司机。开着奥迪车的他尽心尽力地工作,从未让刘老板多等过一分钟,也从未耽误过公司的事情。
临近国庆节,刘老板挂念单位几个老同事的家人,从银行买了几张银行卡交给郝某,让他挨家给送去。在送了几家之后,郝某看着手中那一张张崭新的银行卡,一个念头突然冒出。他听说过有一伙人专门偷车内物品,连警察都无法破案,郝某想到刘老板这么有钱,即便是钱丢了,也不一定报案。9月29日这天,郝某将车停在某银行前,大摇大摆的走进了银行,用剩余的几张卡支取了7600元现金。之后,郝某向公司谎称车内物品被盗,银行卡都丢了。
令郝某没有想到的是,刘老板竟然报了案。接到报案后,公安大港分局刑侦七大队的侦查人员立即勘察现场,询问相关人员,这令郝某心虚不已,但他仍一口咬定是车内物品被盗。侦查员调取了银行卡被盗取时的录像资料,当郝某出现在录像中时,刘老板和公司其他人员吃惊地连说不敢想像。
郝某被“请”进七大队后,表现得非常平静,对自己犯罪行为矢口否认。侦查员在询问郝某家人过程中,发现其家中一部电脑是崭新的,遂问:“电脑刚买不久吧?”,“啊,是单位给老郝买的。”一个公司给一个司机配电脑,显然不合常理,侦查员断定这部电脑来历必有问题。
当侦查人员将电脑和取款录像放到郝某面前时,他低下了头,承认了犯罪事实。原来,郝某从进入公司开始,就利用其司机的身份,寻找一切可利用的机会修车,然后从修理厂虚开修车单据。在短短4个月的工作时间里,郝某利用这种手段骗取公司款项达1万余元,并用其中部分款项购买电脑等物品。
现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