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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征燃油税的百般好处,各方高论早就汗牛充栋了,笔者在此自是不必再作赘言。笔者想问的是:开征燃油税,我们准备好了吗?
或许,我杞人忧天了。毕竟,从1994年有关部门提出动议算起,更确切一点,从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等”“拟于1998年1月1日实施”算起,虽次次都是“择机”,但也有十多个年头了。其间,经历海南省“收燃油加价费,取消养路费”和目前农业银行代收养路费,专职征收人员基本消失等实践,按理说,开征燃油税应当是一顺百顺的才对。
然而,如果不是盲了双目,我们不仅要问一声,种种无可规避的诸多难题果真都解决了吗?
首先,鉴于时势来看,我们改革开放30周年了,改革的动力或许更足,但与之相互作用着的阻力未必不在加剧。与燃油税改革长期“呼之不出”的境遇最能构成互释关系者,当数之前已正式实施的《反垄断法》。很巧合,若是从第一次摆在台面上算起,二者都历经了14年的孕育才得以出台。异常难产的《反垄断法》终于还是产出来了,但效果如何,大家都心知肚明,试问:谁敢保证这同样无比难产的燃油税,即便真的也产出来了,却不会是又一版本的另类《反垄断法》?
其次,报道的结尾留下了一个很微妙的“小尾巴”,或者说是一根燃烧着的“导火索”——“据记者了解,燃油税开征的最新讨论方案中,‘费改税’的内容已经逐步缩小到公路养路费等交通维护和建设方面的7种相关收费,但不包括过路过桥费。”不待言,有什么样的“费”改成“税”,或者说燃油税最终会收编哪些公路收费,这一点虽至今不闻公论、悬而未决,实质上却至关重要——它将直接牵动着体制内外各方各面的切身利益,注定了会成为人人争相博弈的胶着地带。很显然,在未经各方周知、斡旋、互动之前,恐怕它不是眼下发改委的“内部讨论”尔后一纸政令就能一锤定音的。
总而言之吧,燃油税就要临产了,笔者在此问一声“开征燃油税,我们当真准备好了吗”,但愿不是充当了“乌鸦嘴”,而是表达了我一公民殷殷的关切、深深的忧虑。(司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