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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我被‘山寨手机’的铃声叫醒,洗完脸抹上‘迪澳’乳液,泡上一碗‘康帅傅’红烧牛肉面,再喝袋‘豪牛’牌酸奶,然后穿上一身‘阿迪瓦斯’运动装,快乐地出门上班……”这是一位“山寨族”在网上晒出的自己的“山寨”版生活。
从山寨手机到山寨家电,从山寨明星到山寨网站,“山寨风”在2008年席卷全国。最近,又有“山寨春晚”呼之欲出,关于“山寨文化”的议题再掀高潮。
山寨商品无孔不入
“现在真是无人不‘山寨’了!”上周末,中学教师李越回老家蓟县探亲时领教了“山寨”食品的威力。当时,一位邻居拿来一盒“3+2”’饼干,说吃了之后觉得味道和以前不一样。
经过仔细观察,李越终于发现了“秘密”,原来这是“山寨”版的“3+2”,“山寨”版饼干外包装上的“+”变成了“×”,“多有创意啊,是‘3×2’,哈哈!”
其实,李越所见的“山寨”饼干不过是山寨产品中的九牛一毛,在“山寨”世界里,“可口可乐”变成了“可日可乐”,“雪碧”变成了“雪霸”,“康师傅”变成了“康帅傅”,“LV”变成了“lv”……
价格低廉是山寨产品最有力的撒手锏。
经营手机生意的赵力先生告诉记者,相似的外形和只有原品牌四分之一的价格,使山寨机拥有了不少消费者。他笑着说:“手机铃声一响,N个人掏出手机来,全是IPHONE,只不过有的苹果口朝左,有的口朝右。”山寨售价挑战大牌
在开发区工作的29岁白领孙诩自我标榜为“山寨迷”,几天前他在网上购买了两个“Hiphone MP4”,外观和价值超过千元的“iphone MP4”几乎没有差异。“我自己用一个,送女朋友一个。”孙诩说,“花100多块钱,享受1000块钱的成就感,我觉得挺爽的。”
和孙诩有同样想法的年轻“山寨族”不在少数,从MP4到手机,从笔记本电脑到家用电器,面对市场上向来“高高在上”的高科技数码产品在有了“山寨”版后沦为的“白菜价”,这些年轻的“山寨族”惊喜不已。
“我买过很多部名牌手机,要么摔坏了,要么丢掉了,现在我想,还不如买个‘山寨机’呢。”24岁的冯平宜刚刚参加工作两年,他说,现如今,在不少“山寨族”心中,“山寨”产品代表着创意和草根力量,旨在反对大牌公司的垄断和霸权。
近似商标擦边球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了“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属于违法。目前,国家商标局承担注册商标的工作,如果构成相同或者近似则不会允许注册。
事实上,除了部分制假造假企业,所谓“山寨”产品一般拥有自己的品牌,只不过没有名气,其生产的产品主要是模仿主流品牌产品的外观或功能。“如果被模仿产品的外观经过专利注册,那么仿制者就属于违法行为。”张少云律师在接受采访时介绍,由于山寨产品多以数码产品为主,属于快速消费品,如果申请专利保护,可能还没批下来产品就过时了,因此多数数码产品外观并未申请专利,这也为山寨产品大行其道提供了空间。
“‘山寨’能够大行其道,最基本的条件便是拥有了山寨技术。”张律师认为,“当拥有了一个比较方便、便宜的技术后,山寨文化的出现是必然的。社会上主流文化和山寨文化并存的现象是正常的,只要不构成侵权,不违反法规,我们可以宽容地允许它的存在,并逐步加以规范。”
“山寨”事件链接
“山寨一条街”惊现南京
网友“锅炉工”在红网论坛发帖爆料,称在网上看到一个题为《对不起,我真的被雷到了,南京最雷人山寨店群》的图片帖,图片显示在南京文安街上,林立的店铺清一色是山寨名牌店铺,其中屈臣氏、必胜客、麦当劳、李宁、星巴克、哈根达斯等分别被克隆成曲同氏、必胜糊、李明、巴克星、哈根波斯等。
“山寨版春晚”叫板央视
“向央视春晚叫板,给全国人民拜年。”北京朝阳区,车主老孟说要自办一场草根参加的山寨版春晚,时间与央视春晚同步,通过网络直播,目的就是向央视春晚叫板。
“山寨版搜索”走红网络
近期“山寨”的领域已经从传统的手机、照相机等消费类电子产品蔓延到了互联网上。日前,一款名为“百谷虎”的互联网搜索引擎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关注,它集百度、谷歌、雅虎搜索功能之“大成”,被网友称为“雷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