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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去餐厅吃大年“三十”的年夜饭已成为很多家庭节日团聚的首选方式。但近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越来越红火的生意背后,许多餐厅不但设置了最低消费,在菜式上也给消费者作了诸多限制。一些专业人士提醒消费者,在预订年夜饭上应增强维权意识,以免让“年夜饭”变成“堵心饭”。
年夜饭有“门槛”
据了解,早在几年前,一些生意较好的餐厅就开始给消费者预订的年夜饭包桌设置最低消费,提高消费门槛。近年来,设置最低消费的餐厅越来越多,最低消费数额也连连升高。“我们餐厅半个月前,所有包间就订满了,现在只剩下大厅有位置。”在南开区芥园道上一家饭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今年过年早,年夜饭预订的启动时间也比往年早。记者注意到,由于包间比较抢手,这家酒店也对订年夜饭包间的客人设置了最低消费,比如可容纳8人的包间,每人的最低消费为50元;有电视的12人包间,每人的最低消费是80元。面对价格不菲的最低消费门槛,酒店的负责人却表示“很正常”。在红旗路另外一家规模不大的饭店,服务员介绍,他们酒店只剩下一个8人包间,预订的话有两个要求:第一、消费金额不少于800元;第二、不允许自带酒水,只能选择饭店提供的年夜饭套餐,不允许更改菜单内容。
高门槛令人不满
家住南开区的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对一些餐厅采取的设置最低消费等行为很反感,但在春节这个卖方市场的大环境下,最终只能无奈跳进商家设置好的消费框框之中。在河西区某饭店大堂,年夜饭菜单上大字号打出的“鱼翅”、“鲍鱼”等字样让一位女士直摇头:“年夜饭都是家里人一起吃,哪里需要这些高档菜?”这位市民希望商家可以给她换一些家常菜,却遭到经营者的一口回绝,表示一个菜也不能改。无奈之下,消费者只能再换饭店。
订餐也应签合同
记者采访律师得知,饭店、餐馆设置最低消费“门槛”是不合法的。但在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界定之前,只能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如果商家事先指明了最低消费,则拒绝消费的权利完全在消费者手中;如果事先没有说明,商家就有价格欺诈的嫌疑。消费者在预订年夜饭时,不妨与酒店签订餐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