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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在昨天发布的细则中称,经过紧张细致的准备,目前各项相关工作已就绪,定于2009年2月10日对符合条件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比例进行统一调整。
细则规定对2008年10月27日前发放的执行基准利率0.85倍的个人住房贷款,如借款人在近2年内没有连续2期(含)以上违约记录、在工商银行其他贷款无不良记录,可自2009年2月10日起享受0.7倍的优惠利率。
此次利率调整不采取客户到工商银行网点逐一申请办理的方式,而是通过计算机系统对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统一进行调整。
此外,工商银行还针对因特殊原因存在历史不良信用记录而无法享受此次优惠利率调整的借款人推出了特别处理措施,即借款人已经正常还款、最近还款日前24个月内没有连续2期(含)以上违约记录、在工商银行其他贷款无不良记录的,亦可向贷款经办行提出书面申请,贷款经办行在分析判断借款人违约原因、归还贷款能力、借款人履约承诺等基础上,可对其贷款利率下浮比例进行调整。同时,为严格借款人信用管理,对于此次调整后享受优惠贷款利率的客户,如在未来还款期间连续违约2期(含)以上,工商银行将取消对该客户享受0.7倍的优惠利率。
工行原定要从2月1日开始对存量房贷客户实行七折优惠利率,现在则推迟到2月10日开始执行。对于推迟的原因,工行人士表示,该行此前一直在对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和全面准备。
新闻延伸
逾期还款优惠利率可能被收回
虽然现在大多数银行都已出台细则,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利率将采取自动调整或者受理申请审批后调整的方式,给出市民七折优惠利率,但市民仍需按时还款,否则已经获得的优惠利率也可能被收回。
据了解,在本市部分银行已经公布的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细则中就包含这样的规定。比如工行的细则中就规定“对于此次调整后享受优惠贷款利率的客户,如在未来还款期间连续违约2期(含)以上,工商银行将取消对该客户享受0.7倍的优惠利率”;招行的细则中也规定“贷款享受下浮30%利率优惠后发生连续30天(含)以上逾期时,招商银行有权单方取消该利率下浮优惠,并重新按照原合同执行利率相应计收利息和罚、复息”。
银行人士对此表示,各家银行在存量房贷七折利率的申请条件或审批条件中,都对客户的还款情况作出了细致的规定,可见银行对于客户的信用状况非常看重。市民在这次获得最优惠利率后,如果不能按时还款,不仅银行可能收回这个已经给出的“大礼包”,以后假如再有类似的优惠政策,市民也可能不再享受。另外,信用记录上有了“污点”,市民以后申请信用卡或办理其他贷款,也都会遇到麻烦。
新闻提醒
工行2月房贷分段计息
符合工行条件的存量房贷客户,将从2月10日开始享受七折优惠利率。据了解,工行将对存量房贷客户2月份的房贷利率采取分段计息的方式,市民2月份还款时,不妨仍然按照1月份的数额偿还。
有关人士介绍说,房贷利率在2月10日进行调整后,市民的月还款额会有所变化。从1月份还款日到2月10日期间,银行仍旧按照原先的利率计息;从2月10日以后到2月份还款日期间,银行将按照调整后的利率计息。
因为市民个人不便计算自己在2月份具体的还款金额,银行人士表示,市民在2月份还款时,不妨仍旧按照1月份的还款金额偿还。这样银行在扣除2月份应还的金额后,会把剩余的钱留在市民的还款账户中。但如果市民存在还款账户中的金额不足,则将出现逾期的问题,为市民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市民想要查看银行系统是否已将自己的房贷利率调整为最优惠利率,可以在2月10日以后到银行网点打印新的还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