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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的冯骥才委员在向大会递交的提案中建议,文化遗产的产业开发必须要经过专家审定,必须要有严格的规划,不可盲目地进行文化遗产产业化。
冯骥才说,近年来,大量珍贵历史文化遗存被列入国家或地方的文化遗产名录。这对于中华文明的传承自然是功莫大焉。在市场经济的社会中,进入了国家名录的文化遗产,就大大增加了经济的含量与附加值,对其利用、开发和盈利当属必然。然而,很多地方由于对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与特性缺乏认识,只将其作为一种产业资源,甚至简单地与地方政绩和经济收益挂钩,把文化遗产开发当做土地开发或矿产开发,对文化遗产造成极大的破坏。他建议,凡列入国家或地方各级名录的文化遗产,都应建立专家委员会或专家组协助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管理,要把对文化遗产的产业开发的审定与监督列为专家组的实质性的工作内容。任何部门对文化遗产的产业开发都必须有严格的规划,这些规划必须经专家组签字批准方可进行开发。在产业开发和运行过程中,专家组要进行跟踪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