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在餐饮住宿、美容美发业和个体工商户中启用简易劳动合同文本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09〕7号)。按照《通知》的要求,7月1日起,本市餐饮住宿、美容美发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可以选用《简易劳动合同》文本。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相关企业推荐使用简易劳动合同文本的目的,是帮助和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规范劳动关系,减少和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促进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在工作实践中发现,餐饮住宿、美容美发业和个体工商户中的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季节性强、工作时间弹性大、工作岗位变动频繁。《简易劳动合同》文本就是根据这些行业的特点,密切结合本市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在通用标准劳动合同文本基础上进行简化。与通用标准的劳动合同相比,简易劳动合同文本在不失规范性的前提下,其内容更精练、填写更容易、携带更方便、制作成本更低,《劳动合同法》涉及的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内容均有包括。
此次推出的《简易劳动合同》文本是本市为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帮助指导餐饮住宿、美容美发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减少和避免因不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承担的法律责任风险。
据了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要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及本市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要到所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为新录用员工进行用工登记和劳动合同备案,劳动合同备案不收费。《简易劳动合同》文本可以登录天津劳动保障网下载,也可以到南开区服装街龙凤市场劳动保障表证服务部购买。
随着餐饮住宿等行业《简易劳动合同》的实施,本市劳动合同文本制式已达到8种,极大的方便了各类用人单位,也方便多种用工形式单位选用,同时免费的劳动合同备案管理服务,减轻了用人单位负担。本市劳动合同管理服务凸显人性化、精细化、公益化。(通讯员冯兆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