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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浙江教育考试网对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加分的考生进行公示。名单中有4000多名学生,学科竞赛加分的有192人,体育加分的1000多人,少数民族加分2000多人,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考试的有500多人等。在这4000多名公示名单中,只有报名序号、学生姓名,无学校名称,无具体比赛项目。这样的公示有什么作用,学生高考后都在家休息,如果看到的话,也不知道这个同学是不是自己这个学校的。(京华时报6月21日)
这是一个读者发给媒体的邮件,也是浙江省所有考生家长和大众的共同质疑。加分公示看不明白,这叫我们监督什么?怎么去监督呢?这就是浙江考生的家长们和社会关心人士对于浙江省09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加分考生名单公示后的一片呼声。政府工作是接受人民的委托,代表国家向人民提供公共服务的。所以政府的工作应当接受人民的监督。要想人民的监督能够富有成效,前提是政府工作信息必须公开为常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是在这样的理念和共识之下出台并付诸实施的。
高考加分的政策和结果,都是非常重要的政府信息。且无关国家安全和公民隐私,没有什么需要保密。为了大众有效监督,必须公开所有信息。而浙江的加分公示,阉割了学生所在学校的名称,阉割了体育加分的具体比赛项目,实质上就是阉割了公众监督。高考加分政策是利益性极强的政策,关乎高考考生是否还有机会读书,是否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是否有机会到教育资源比较雄厚的大学继续深造,关乎考生未来的走向,关乎孩子一生的前途,关乎一个家庭十几年来的奋斗和今后希望的寄托。浙江省政府有关部门岂能等闲视之?
高考加分政策更是关乎社会的公平正义。高考招生制度已经是我们的社会生活所剩不多尚值得信赖的公平公正的绿洲,亿万人民对之寄予极高的期望。然而多年来包括加分在内的高考和招生舞弊已经严重破坏了绿洲的健康生态。形形色色的舞弊事件,无不刺痛着渴望公平得以延续的心灵。作为国家教育的管理部门,有责任有义务维护包括加分操作在内的高考招生制度的公平。只有信息公开在阳光下,完全接受大众的质询,才能谈论公平,才能谈论公正,才能谈论正义。浙江省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无条件公开高考加分考生的全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