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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天津市发改委获悉,我市自2009年6月20日到7月底,由发展改革(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对本市涉企生产、流通环节收费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据了解,本次清理整顿的范围包括:本市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收取的涉及企业生产、流通各环节的收费。清理整顿的主要内容:一是本市设立的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二是涉及行政许可和强制准入的中介服务收费;三是涉及企业具有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四是专项治理强制企业参加社团、评比、培训等方面的收费。
据悉,市发展改革(物价)部门将通过12358举报电话、信函或政务网(www.tjprice.gov.cn)等形式,受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涉企乱收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