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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9部门决定,从7月1至7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据了解,这次9部门联合开展的专项行动,以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乡结合部和乡村企业,特别是乡村小砖窑厂、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为重点。主要检查内容:依法领取证照的情况,包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资源许可、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等;劳动用工的基本情况,包括招用人员的数量、来源、招用渠道等;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作时间、生产安全、职业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违法犯罪情况,包括拐骗农民工和智障人员、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7月1日至5日为宣传阶段,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职业病防治法》、《刑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7月6日至25日为执法检查阶段。在此期间,本市各级劳动保障、公安、监察、民政、国土房管、卫生、工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会等部门将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进行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通讯员晁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