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卫生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九部门负责人及执法人员分别前往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东丽区检查“四小”非法用工情况。检查中发现,由于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工资不能按月发放,保险、合同签订率低等问题较为突出。
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东丽区某砖窑检查,没有发现使用童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拐骗农民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行为。据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从2007年开始,本市开展检查小砖窑厂、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非法用工情况。经过检查,上述违法行为逐年减少,但是,“四小”普遍存在着用工未及时向劳动部门备案,签订劳动合同不到位,社会保险参保率低,工资不能按月发放,上岗前和离岗后健康查体不完善,部分企业存在合同续订不及时等问题。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劳工合同法》规定,工资应按月支付。但由于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对此并没有特别在意,只要不克扣工资,半年支付一次工资都可以。对于签订劳动合同和上保险与否,农民工更是没有这方面的意识。另外,根据有关规定,有毒有害企业雇用员工前必须为其进行职业性体检,但检查数日发现,多数企业没有做职业性体检。市卫生监督所李树清主任告诉记者,职业性体检包括岗前体检、岗中体检、离岗体检和应急体检。当记者询问砖窑农民工是否做过体检时,大伙一脸茫然。
据了解,这次九部门联合开展的专项行动,以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乡结合部和乡村企业,特别是乡村小砖窑厂、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为重点。主要检查内容:依法领取证照的情况,包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资源许可、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等;劳动用工的基本情况,包括招用人员的数量、来源、招用渠道等;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作时间、生产安全、职业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违法犯罪情况,包括拐骗农民工和智障人员、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如发现有非法用工情况,可通过拨打12333进行举报投诉。(通讯员晁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