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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狡诈男子介绍他人卖淫后,再以嫖娼违法为由向“客户”敲诈钱财,未料“客户”当即报案,该男子被抓。日前,河西区法院经审理,以介绍卖淫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两年,罚金3000元。
朝鲜族男子裴某来自吉林省,曾先后因抢劫罪、盗窃罪、敲诈勒索罪被判刑。不久前,裴某又在天津机场以向来津的韩国人散发介绍按摩等服务的名片为手段,介绍他人卖淫。今年4月28日零时许,裴某通过电话向居住在本市某宾馆的韩国人李某介绍女子郭某,双方在李某房间内进行卖淫嫖娼活动,郭某收取300元。事后,裴某以李某嫖娼违法为由向其敲诈800元。李某遂报警,公安机关赶至现场将裴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