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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大力推进医疗卫生改革
启动14项新医改措施
进一步解决药价虚高重点加强基层医疗体系建设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2009年卫生工作中期推动会上获悉,本市将启动14项新医改措施,推进医疗卫生改革。这14项新措施突出基础、基本和基层“三基”,让群众享受到更多医改成果。
据悉,14项新措施包括:进一步改革医保结算方式,完善总额预付制,合理制定医院预付标准,缩短医保结算周期;增加社区基本药品,加快制定本市基本用药目录,进一步解决药价虚高,使群众吃上放心药、安全药;加强村卫生室建设;搞好农村中心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推进涉农区县级综合医院及中医院改扩建;加强基层尤其是农村的全科医生培养;出台涉农区县吸引人才和稳定基层卫生队伍的政策;三年完成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剥离妇幼保健机构中与妇幼保健无关的临床业务;尽快启动四项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加快卫生资源调整;对区县在岗在编卫生人员给予“四险”全额补助;继续搞好五中心医院与北大医学部托管试点;启动新一轮重点学科建设。
制定完善本市基本用药目录
进一步解决药价虚高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2009年卫生工作中期推动会上获悉,今年市卫生部门将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出本市基本药物实施方案,制定完善基本用药目录,让群众吃上放心药、安全药。
今年4月1日起,本市在市内六区及滨海三区对537种社区基本用药实行了“零差率”销售,社区基本用药价格平均下降25%以上。4月至6月,已累计减少居民药品费用支出5415.35万元。实行社区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有效减轻了居民的基本用药负担,促进了居民“大病去医院,小病到社区”的合理流向。
今后,本市将继续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制定基本用药目录,让群众吃上放心药、安全药。同时,建立政府主导的非营利性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坚持全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集中采购,进一步解决药价虚高问题。加强药品购销合同管理,规范药品临床使用。
本市完善基层卫生监督网建设
每个卫生院设两名监督员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2009年卫生工作中期推动会上获悉,本市将加快基层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和公共卫生项目的实施,加强区县卫生监督基础设施和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本市将用三年时间完成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按服务人口配置人员。同时,加强基层卫生监督网的建设,在每个卫生院设两名卫生监督协管员。三年内将对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按辖区人口配置人员,剥离妇幼保健机构中的妇产科和其他与妇幼保健无关的临床业务,向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转型。
加强基层医卫体系建设
达到每个涉农区县有一所三级综合医院
五年后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将达3至7人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2009年卫生工作中期推动会上获悉,本市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五年后,本市每个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将达到3至7人。
本市将加强村卫生室建设,两年内将完成对宝坻、宁河、静海、武清、蓟县村卫生室的新、改、扩建,并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同时,推进涉农区县综合医院及中医院改扩建工程,抓好塘沽、东丽、西青、北辰、武清、宝坻、静海和宁河等区(县)级医院改扩建,逐步达到每个涉农区县都有一所三级综合医院的目标。市卫生部门将继续支持宝坻、武清、塘沽等区县中医院建设。
在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方面,将全科医师培养重点向农村倾斜,每年培训人数由180人调整为420人,其中360人为涉农区县人员。预计五年后,每个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可达到3至7人。
此外,市卫生主管部门还将研究制定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经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后,到乡镇卫生机构工作可以享受中级、副高级职称工资待遇的相关政策,以吸引更多年轻人才到基层卫生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