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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昨天开始,惠及百姓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正式启动,开始办理申报缴费手续。昨天,本市许多市民到所属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咨询或办理加入“两险”手续。
有关部门提醒想要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市民,凡是今年年满60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符合退休年龄的市民,必须在今年9月1日-12月31日这4个月之内办理一次性缴足15年保险费用的手续,逾期则不能再办理该手续。今年不满60岁的老人则可以不用着急办理手续,可以先缴纳60岁之前年限的养老保险费用,待满60岁后再一次性补缴剩余费用。如老人今年58岁,可以先在今年和明年缴纳两年的保险费用,再在年满60岁时一次性补缴其余费用。
“两险”缴费注意事项及具体流程
提出申请
参保登记
核定资格
办理缴费
领缴费凭证
——养老险——
城乡居民到户籍所在地行政村或工作站提出参保申请,并提供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还需提供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及复印件。行政村或工作站持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为其办理参保登记。
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核定申请人参保资格、缴费金额后,打印《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同时通过专用网络将城乡居民的缴费核定信息上传经办机构。城乡居民持《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到指定金融机构缴费。金融机构在收到城乡居民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为其开具社会保险缴费专用收据。
——医疗险——
城乡居民家庭应在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办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续。同一户籍家庭的成员应当在同一街道(乡镇)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城乡居民家庭填报申报核定表,应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户籍地址以户口簿记载为准。城镇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特殊身份人员,应当同时出示相关凭证。
城乡居民持《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在规定时限内,就近到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的银行储蓄网点办理缴费。缴费后,由银行出具社会保险费缴费收据,并由社保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员出具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