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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晨报》报道,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最新公布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2009年8月修订版)中,已经删去了“12点退房,超过12点加收半天房费,超过18点加收1天房费”的规定。更换的条款未对收费时间点作明确限制,仅要求明示。
这意味着饱受诟病的宾馆饭店业“12点退房”的行规的“寿终正寝”,而消费者每次拖着个大大的行李箱去吃午饭的尴尬或可减少,要知道这个排除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规则,此前一直被握有所谓话语权的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称为“国际惯例”而不可更改。如今,“国际惯例”终于不再“一贯”,确属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顺应民意”而释放的善意。不过,公众若是将之归为一向傲慢的行业协会一次“良心发现”,很可能是表错了情。其实,在所谓的“顺应民意”中,“顺应”的成分更大一些,而“应民意”之举更多的可以理解为“顺水人情”。要知道,早在这个行规废除之前,一些酒店在经营困境下就自行破了行规。不用费尽心思地查找事例,仅以近日的一则新闻为例就可发现这端的是现实。9月2日的《新闻晚报》报道说,国内300多家酒店今年6月集体推出了延迟退房活动,按照计划,该活动原定于8月31日结束。但由于社会反响良好,包括北京华都饭店、北京凯迪克格兰云天大酒店、虹桥喜来登上海太平洋大饭店等在内的国内100多家知名酒店将把延迟退房活动延续到今年年底。这充分说明延迟退房已不再是酒店淡季的促销活动,而开始向常态化发展。社会反响良好,酒店也尝到了甜头,所谓形势逼人、形势比人强。而我们从国内300多家酒店集体推出的延迟退房活动中,也分明体会到一个老生常谈的博弈理论——“囚徒困境”。面对经营困境和无时不在的竞争,酒店明明知道延迟退房确可招揽顾客乃至回头客,但又怕单独实行此举会招来同行恶性竞争的报复,局势突变得不在“可控范围”之内,于是想到了以集体和联合的名义,尽管这种“集体推出”的方式并不正常,隐隐然有小“协会”的影子在,但因为它客观地惠及了消费者,对于这种虽不正常的方式,公众还是会高举双手赞成。
这也就是为什么笔者不对“12点退房”的行规“寿终正寝”做夸大欢呼和阐释的原因所在。不过,细究起来,就可发现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顺应民意”是在酒店行业竞争加剧的态势下的不得已而为之,那么,我们就可以设想其他行业的霸王行规如何也能“寿终正寝”。答案无非是尽可能地消除垄断,也就是说除非涉及到国家战略和安全领域的行业都应打破垄断,在市场的充分竞争下,找到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最佳利益结合点。而在充分竞争的局面下,或许还会有各种雷人行规或者价格联盟的存在,但正如“囚徒困境”所描述的那样,这些不得人心的东东势必会在各个击破中土崩瓦解,即便是冠冕堂皇的“国际惯例”也不例外。(宋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