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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此前曾报道过全国300家酒店自发突破酒店业“12点退房作为整日房费结算”行规的消息。昨天,刚刚修订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删除了原有对12点退房行规的条款,宣告这一百年国际酒店业行规在中国失去了其官方支持。
新报讯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近日公布了《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2009年8月修订版)。
修订后的《规范》在第三章第十条规定:“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者确认已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但对于以12点和18点作为整日和加收半日房费的结算规定进行了删除。
同时,原《规范》第三章第十一条中“客人在饭店商场内购物,不应加收服务费”的规定也在修订版中被删除。而加收服务费在一些酒店的服务中也存在着一定争议。
对于取消“12点退房”这个百年行规的原因,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表示是为了促进国内酒店业的市场化竞争。
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法律顾问刘卫表示,2008年8月《反垄断法》实施后,国家有关部委跟协会进行了沟通,认为行业协会将“12点退房”写入行业规定,虽然没有直接对价格做统一规定,但有可能导致价格统一化,有变相限制市场竞争的嫌疑。尽管《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具有较权威的影响力,但由于协会并非政府执行部门,不具备相关执行力,因此其颁布的《规范》也只是对行业内具有指导性,对外并不具备法律强制力。
消费者:近八成网友支持取消行规
12点退房曾被大多数消费者认为是“霸王条款”,应该调整而让收费更加合理化。自己经营一家企业的赵先生经常出差,由于经常约客户晚上吃饭,他经常要等到下午四五点钟才退房,为此他支付了不少延时退房费,一年下来也是很大的开支。听说“12点退房”的行规取消了,他高兴地说:“这样今后可以省不少钱了。”
调查中,大多数消费者对于这项条款的取消表示支持。网上对此的一项调查显示,有77.41%的网友表示“支持,收费更合理化”;还有17.22%的网友表示会“关注谁是受益者”。
行业协会:目前尚无相关规定
刚刚修订的新规定取消了“12点退房”的行规,而本市相关酒店管理部门则表示,目前尚未接到任何相关通知。
记者昨天询问本市旅游酒店管理部门,《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删除了对中午12点退房门槛的相关规定,天津对此政策有何规定。天津市旅游协会饭店分会副秘书长刘桂明表示,目前本市还没有对此进行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