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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教师能不能从事有偿家教,一直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近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拟立法有条件放开有偿家教,再次将“在校教师有偿家教话题”推向了风口浪尖。(10月21日绍兴网)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这些天,山东省地方性法规《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到本月下旬,该省将举行立法听证会,听取民众的意见和建议。这部法规草案的最大争议点,在于它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活动”,从而引发了社会各界的激烈争论。
丁斐:自由、福利二选一,不能既当个体户,又当公务员
在学校上班与有偿家教不能兼得。想要生活稳定,可将心思用在监督社会福利兑现,组织教师工会等方面,既然豆包是干粮,村长亦是干部,就别拿教师不当公务员;想要生活自在,出路就像标题说那样,当个体户,将一身本领卖与人,多寡由己。
陈芳:因为缺乏专门的辅导教师,所以导致有偿家教
在中国,很多家长是因为学生成绩差而没办法,因此而催生了“有偿家教”这个畸形的市场。而在韩国,学生如果成绩较差想要补课,可以到社会学院辅导班参加学习辅导。社会学院里的辅导教师不是由公立学校里的教师兼职,而是专门的辅导教师。这些辅导教师也要通过教育部的统考,取得教师资格证,很多教师很有名气,教学也很好。现在,成绩差去社会学院参加辅导已经成了他们的习惯性做法。教师也可以在课余时间为本班学生补课,但不能向学生收钱,学校会付给相应的加班费。
马涤明 :益驱动下就很难避免“讲半节留半节”的问题。
在职教师的有偿家教对象如果包括其学生,那么利益驱动下就很难避免“讲半节留半节”的问题。这就损害了学生的权利,影响其本职义务的履行。这时候,教师的“劳动权利”就是一个伪命题。而学生本应在课堂上听到的知识,因为有偿家教这种商品的存在,而不得不需要额外支付报酬,此时的交易便具有一定的强迫性,也就无公平可言。
南方网:有偿家教制造另外一种不公平
说老师现在还是蜡烛奉献什么的是不精确的,他们多多少少都是有回报的,怎么能说是纯粹的奉献呢?纯粹奉献或者被强迫做了纯粹奉献的是那些讨不到工资的农民工,那些干了大半辈子赫然发现他们辛苦做起来的工厂一夜之间变成别人的资产的工人,我们那些忙了一生退休后老无所依无所养的父辈……我不是说老师不辛苦,而是说不是最苦最倒霉最委屈的。因此,当那种老师走穴有理赚外快无错的声音发出来的时候,也请三思一下:你们真的没有为普通人家增添经济负担吗?你们真的竭尽全力教育那些孩子了吗?你们在承受社会不公的时候,就没有给另外一些人制造另一种不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