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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记者从天津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本市公安机关将推出5项强力措施,确保正在开展的规模最大、决心最大、力度最大的“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有效的成果。
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介绍说,“从人民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抓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这是市公安局谋划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本市广大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自行车被盗问题严重的情况,市公安局本着顺民心、化民怨、解民忧的工作原则,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开展好“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此次推出的5项措施具体为:一是,在打击方面,公安机关将以新的侦查理念,新的侦查模式,对盗窃自行车的职业犯罪、团伙犯罪以及盗、运、销“一条龙”的犯罪,展开强有力的侦查工作,对重大团伙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坚决打掉一批隐藏较深的盗车犯罪团伙、盗车惯犯和职业性盗车犯罪嫌疑人。二是,在防范方面,全体社区民警深入到全市3000多个社区,积极开展防范工作,宣传防范盗窃自行车的方法和倡导不买赃车的理念,并设立群众举报箱,大力开展提线破案工作。各警种和有关部门还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易发案区域、地点的防范工作。三是,在管理方面,公安交管部门加大自行车打号、上牌工作力度,公安治安部门加强对自行车改修、钥匙修配、废品收购等相关行业的管理,堵塞销赃渠道。各公安分局要在充分宣传的基础上,组织落实好本地区内无主自行车的清理收缴工作。四是,在控制方面,公安机关将根据案件高发区域和时段,科学安排巡控警力,积极发现和主动抓获盗车分子,公安交管部门要与属地分局联勤,混合编组,强化对自行车的路面检查,切实加大对电动自行车未登记、未悬挂号牌,以及套用号牌等行为的拦检宣传力度。五是,在建设方面,各公安分局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楼群里巷、居民小区增建一批固定和临时停车处(场),推广地笼、地锁等防盗装置,提高居民区安全防范水平。要充分发挥治保会、治安积极分子和物业保安的作用,加强对自行车的看护,减少盗车案件的发生。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易发案地区建立由专人看管的自行车停车处(场),安装一批监控探头等技防设施。
此外,本市公安交管部门同时开展“文明交通、和谐天津”专项行动,大力整治自行车交通秩序。
市公安局要求,公安法制部门要加强对办案工作的指导,确保案件认定准确、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打击有力。公安督察部门要派出督察组深入到各警种、各单位,对专项行动的全过程进行督察推动。打击盗窃自行车行动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市公安局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此项行动,揭发检举线索,共同打好这场打击盗窃自行车的人民战争。(通讯员雷世林 刘晓霞 丁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