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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做好新形势下民行检察息诉止访工作,从细节入手,抓好每一个办案环节,初步摸索出一条息诉止访的新方法,并研究修订了《服判息诉工作实施方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规定案件承办人为息诉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求案件承办人在第一次接待当事人时,必须告知其申诉权利义务,同时要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尽可能的有一个全面、客观的了解,如当事人的申诉理由、身体情况以及精神状态等。对特殊、重大、疑难、缠访、群访等申诉案件,责任人应制定出一个可行的息诉工作预案。
首办责任制的实行强化了干警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的责任心,通过以案释法,有针对性地进行疏导,使申诉人能够心平气和的对案情有一个客观理性的认识,正确看待审查结论。
河西检察院把做好息诉工作纳入考核机制,采取一案一考核的“三查机制”,将自查、检查、督察有机结合。这些措施和方法,保证了干警在工作中能够有的放矢地针对不同当事人去做工作。(通讯员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