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昨天上午,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三马路华都大厦多名业主向本报热线反映,因物业不再代收水费、自来水公司一户一表地安装须业主委员会讨论,被迫拖欠水费5个月之久的数百户业主被断水一天半,在多方努力下昨天12时再次供水。
11时,记者看到华都大厦门前立着一块公示牌,写着欠费停水的公告。据了解,由于华都大厦分户水表未改造,2009年6月以前物业一直代收水费,而根据2008年9月10日修改通过的《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服务单位,应当直接为业主提供服务,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并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责任。物业公司从2009年6月起不再代收水费,而供水部门一直未对华都大厦进行一户一表改造,业主“被迫”长期拖欠水费造成12月1日至2日一天半的时间该大厦断水。12时许,经过居委会、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与供水单位协商,补交了拖欠的水费,并将召开业主大会,对“一户一表”自来水改造事宜进行磋商。之后,供水恢复。 (记者赵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