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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子牙河护堤地上,村民挑灯连夜建造违章平房,因未得到及时清理,违章平房越建越多,达到了40多间,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这些建筑严重违反《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成为安全隐患。据介绍,建设违章建筑的目的是为了获得铁路工程拆迁补偿款。
天津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本周内将发布通告,通知建房者立即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届时如果不自行拆除,将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强行拆除。
【市民举报】
大量违建平房拔地而起
日前,读者张先生反映,杨柳青农场子牙河大堤外坡脚旁,起初有个别人私建违章建筑,在未得到有效治理的情况下,私建违章建筑的行为越演越烈,以至于在数百米的堤坝旁建造了大量违章平房。张先生担心,如果不及时制止,会导致更多的人跟风效仿。让他更为不安的是,在防汛检查时,违章建筑可能会遮盖住部分河堤安全隐患,如果遭遇洪水侵袭,将严重妨碍抗洪防汛工作。
【记者调查】
违建面积超1000平方米
在子牙河旁记者看到,距离大堤外坡脚不到20米的地方,有10多栋新建成的平房,绵延数百米,十分引人注目。平房周边,建房时泥土翻动的迹象清晰可辨。在一间新建的平房旁,有一处刚刚开挖的地基,面积仅10平方米,地基的深度远远浅于一般平房的标准。在不远处的一块空地上,地基刚刚建好,旁边还码放着砖块和建筑材料,随时都有动工的可能。
一位村民介绍,几个月前,子牙河大堤外坡脚旁有个别人开始建房,紧接着不少人也开始动起了建房的念头,但是由于担心管理部门前来拆除,迟迟没有动工。当第一间平房建成后,六七位村民发现没有相关部门前来清理,于是也开始跟风建起了房子。一时间,子牙河大堤旁就变成了工地,场面十分火爆,很短时间内一间间平房拔地而起。杨柳青农场保卫科工作人员介绍说,子牙河大堤外坡脚旁新建的平房有10多栋、40余间,面积超过了1000平方米。
【管理部门】
护堤地25米内不准建房
这些违章建筑,该由谁来管?据杨柳青农场张场长介绍,该处土地原来属于该农场所有,但后来移交给了市水务管理部门。
市水务局海河管理处王先生介绍说,离子牙河大堤外坡脚25米以内的土地,属于护堤地,主管单位是水务部门,护堤地上严格禁止建设建筑物。根据《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护岸、护堤地及河道入海口。护堤地范围按照下列规定划定:州河、泃河(含引泃入潮)、还乡河(含故道和分洪道)、蓟运河、青龙湾减河(含引青入潮)、永定河、北运河、金钟河、子牙河、南运河(独流减河以上)、大清河、中亭河(左堤)为河堤外坡脚以外各25米。根据该条例,离子牙河大堤外坡脚25米以内新建的40余间、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平房,均建在护堤地上,属违章建筑。
“挑灯夜战”不好监管
对河道护堤地的管理,天津市也早有明确规定。《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规定,城市、村镇建设规划的临河界限为河道管理范围的外缘线。城市、村镇建设规划涉及河道管理范围的,应当事先征求河道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本条例施行前占用河道堤防的建筑物,应当逐步迁出。
对此,市水务局海河管理处王先生告诉记者,作为天津市河道行政主管部门市水务局根本没有审批这些违章建筑。西青区水利局河道管理所工作人员介绍,该处属于其管理范围,他们在日常巡查时发现了该处存在大量违章建筑的情况,并向区局和市局进行了反映。西青水利局马副局长介绍,由于该局没有执法权,因此案件已经交由市水务局海河管理处处理。市水务局海河管理处王先生介绍,经调查得知,村民都是夜间点着大灯连夜作战,建造速度相当快,加大了监管难度。
【立案调查】
本周发布拆除通告
记者发现,这些新建的平房虽然绝大多数已经竣工,但是设施极其简陋,没有经过装修,无电无水,无人居住。市水务局海河管理处王先生介绍,据了解,当初有一个测量队在此处进行测量。测量队的到访,引起了不少村民的猜测,于是有人打听到“该处将建设铁路”。这一“内幕消息”迅速在村民中传开,于是一些有“心计”的人开始在此建房,其建房的目的是等到铁路建设征地时,获得拆迁补偿款。
西青区水利局河道管理所工作人员介绍,在护堤地建房,存在巨大安全隐患。一、会影响堤防的基础;二、在防汛检查时,增加检查的难度,可能会遮盖住部分安全隐患;三、如果洪水来袭,受害的首先就是这些违章建筑;四、会严重妨碍正常抗洪防汛工作的展开。
经了解,事件已经引起相关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并着手清理违章建筑。市水务局海河管理处王先生介绍,目前,该处正在挨个走访建房者,立案调查此事。他们责令尚未完工的建筑立即停止施工,并将该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在本周内将发布通告,通知建房者立即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届时如果他们不自行拆除,将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强行拆除。(记者李卫民刘连松摄影记者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