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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民工陈国芳和张大有,最近在从广西乘大巴返乡的途中,因为空调出故障,不停咳嗽并戴上口罩,被其他乘客怀疑患上严重甲流。全车近30个乘客经“民意表决”,一致同意将他们赶下车。两人只好在凌晨时间冒着严寒走在高速路上,所幸遇到高速公路执法支队的车。后经医生检查,两人患的只是普通感冒。(12月22日《重庆晚报》)
农民工陈国芳和张大有的遭遇,立刻让我想起法国作家莫泊桑笔下那个卑贱的女子羊脂球,他们作为人应有的权利,都被同车貌似高尚的其他乘客们,以冠冕堂皇的“公众利益”为由,活生生地践踏着。
而陈国芳和张大有唯一幸运的地方,在于他们后来还有机会证明自己的清白——“患的只是普通感冒”,既不会传染他人,更不会危及公共安全。
沿着这个迟来的清白之证倒推回去,我们将发现,当初大巴上近30个乘客煞有介事的“民意表决”,其实是多么的自私自利。
只因陈国芳和张大的农民工身份和不停咳嗽的表象,他们就先入为主地断定两人患上严重甲流,会危及车上大多数人健康。有了这个假设的道德制高点,加上看上去公平公正的“全车举手表决”,作出驱赶陈国芳和张大下车的决定,似乎也就合法合理,无懈可击了。
“民意表决”者唯独忘了,他们不是医生,有什么资格凭肉眼裁定两人一定患上严重甲流?他们不是执法者,谁又赋予其行使驱赶同车的一小部分人下车的权利?法治社会看重的“程序正义”,在披着“民意表决”外衣的自私冲动面前,显得微不足道;至于作为弱势者的陈国芳和张大有被赶下车后的命运如何,会不会冻死路上或被车撞上,更不值得一提了。
很讽刺的是,陈国芳和张大有不停咳嗽后,怕影响其他人,遂到服务区买口罩戴上。悲哀的是,这个深具责任感的举动,加深了“民意表决”者的疑虑,由此也加快了他们被赶下车的进程。弱势者因为想对同车其他人负责,却被同车人以“民意”的名义更快地抛弃,这足以反证:有时候,“民意表决”是多么的靠不住,只是自私者手中操纵的工具,以此为掩护,“正义地”牺牲掉可能危及自身的少数人的利益,并且事后不用承担责任——当时可是根据“民意表决”作出决策,代表了“大多数人意见”哦!
某种程度上,这辆从广西开往四川的大巴,就是当下转型期社会的隐喻,那些强势利益集团,频频代表乃至制造“民意”,比如最近各城市不断遭舆论质疑的水价调整听证会、以公共利益之名进行的强行拆迁等等,从而为自己的逐利蒙上“民意表决”的光芒;而弱势群体除了利益受损,还无奈失语,一如被赶下车的陈国芳和张大有有苦无处说。
真正代表底层民众的声音无法传递,而利用“民意表决”谋利的利益集团却喧嚣尘上,这就是当下日益受关注与推崇的“民意”所遭遇的困境。只有打破某些人对“民意”的操纵,使之尽可能代表最广大民众的意见与诉求,民意才可能名副其实,走上实现公民权利的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