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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十堰市警方公布郧西警方跨县拘留发帖人案复核结果,认定程序违规。郧西县公安局相关人员称,“只能接受市局决定。”并认为,“事情发展到现在,总要有单位出来承担责任。其实我们到现在还想不清楚错在哪。”(据3月11日《新京报》报道)
发帖,拘捕,热议,道歉。戏剧的起因在于公民的合法监督权,故事的推进离不开职能部门的合法伤害权,传奇的转折在于全国舆论的热议,而事件的结尾往往多是稀里糊涂的道歉赔偿——网络发帖招致的人身自由受限事件,大抵遵循这样的进展规律。比如河南王帅帖案、内蒙古吴保全帖案,眼下的郧西发帖事件,又是一样的翻版。
相关部门“到现在还想不清楚错在哪”,其实一点也不奇怪:如果他们知道错在哪,开始就不会在失范的行政权力下,轻松逾越程序正义和公民权利与自由的底线了;如果他们知道错在哪儿,就不至于需要靠舆论的压力出来纠偏。尽管郧西县政府和县委书记连发网络声明,“责成县公安局对陈永刚道歉并吸取教训”,但是,道歉者并不知道错在何处,又谈何教训?这种道歉,无非是权力部门心不甘情不愿的服从而已,既不具有正义色彩,也不具有警示意义。
其实,“不知道错在哪”也表明了一种委屈的态度。因为“总要有单位出来承担责任”,该承担责任的又偏偏失声,自己只能仗义“顶雷”。回头看看,这“不知道错在哪”又何尝不是实话?拘捕,或者跨省追捕,往往执行者是没有问题的,如果真要深究问题,源头还在于决策——那么,拘捕权在公权力面前就难免左右摇摆。于公众而言,最最担心的也就在于此。
说实话,发帖追捕事件稀里糊涂结束了,其实公众也“不知道错在哪”:为什么有些地方政府总在涉及自己脸面的问题上如此脆弱?为什么犯了错误又是在民意反弹的压力下道歉收场?犯错误的部门究竟惧怕的是舆论压力还是上级压力?也正因为大家都搞不懂错在哪儿了,所以没有人关心发帖事件背后的真问题,对于那些振聋发聩的帖子内容,基本就此忽略,认错道歉就已经是给了很大的面子了。
以前我们总说公民有权批评政府,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要创造条件让公民批评政府。政府不是神仙,犯错也无须忌讳,真正可怕的是讳疾忌医、闭目塞听。群众发帖,合理合法地寻求体制内的纾解之道,本意还在于信任政府有纠错的能力、相信政府深谙改错的艺术。快速改错固然重要,更要有知错的觉悟,不然,一句“不知错在哪儿”,会吓坏多少本来想光明正大地批评公权的公民?(邓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