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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为筹集资金维持酒吧生意,先典当自己的房产,后花言巧语把住房卖给两个买主。事发后,该男子潜逃,警方最终将其抓获。
赵振山,34岁,本市人,2006年初在河西区开了一间酒吧。几个月下来,赵振山不但没有盈利,就连房租都交不起。2006年9月,赵振山为维持酒吧生意,到北辰区一家典当公司,把位于北辰区中心地带的一套140多平方米的房产典当,当取30万元,随后把资金投入酒吧。但3个月后酒吧生意仍未见起色,而典当期限已到。典当公司的副经理李庆明找到赵振山让他还钱赎房,若不及时归还当金,典当公司将拍卖赵振山的房产。赵振山深知委托典当行卖房价格较低,不如自己找买房人卖房。在赵振山的恳求下,李庆明同意他的建议,赵振山让李庆明买他的房子,价格低于市场价。李庆明犹豫再三,同意出50万元购买他的房产。2007年4月17日,李庆明先支付45万元房款,让赵振山还典当行的钱,拿回房产证,准备办过户手续。但赵振山并没如约办理过户手续,而是于4月26日又以55万元价格将房屋卖给一苏姓买主,并且给对方办理了过户手续。李庆明知道真相后,找到赵振山理论,要求他退还45万元。赵振山自知理亏,答应第二天还钱。次日,赵振山却说他到银行提取45万元后,在回家路上被抢劫,他已报警。警方调取银行监控记录,发现赵振山根本没到银行取钱。
事实面前,赵振山供认了他用李庆明的钱投资酒吧生意及谎报警情的事实。2007年5月,赵振山因涉嫌谎报警情罪被警方劳动教养。其间,李庆明与赵振山多次沟通,赵振山称他释放后立即归还45万元。2008年1月,赵振山被提前解除劳动教养。李庆明再次找到赵振山,要求退还房款,但赵振山无力还款。此事一拖再拖。
2009年1月,无奈的李庆明到公安北辰分局经侦支队报案。经侦支队民警展开调查工作,确认赵振山构成合同诈骗罪,立即实施抓捕,但赵振山已出逃,警方上网追逃。今年3月1日,警方获取赵振山潜回天津的线索,派员及时抓获嫌疑人。目前,赵振山已被刑事拘留。(记者吕献峰通讯员宋致强朱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