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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杨浦区人民法院今日判定原上海市政协委员何序新犯职务侵占罪。他因此获刑5年,并被没收财产人民币两万元;原上海仪器仪表所党委书记、副所长、上海浩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施阿明同时因受贿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被判刑。
据悉,被告人何序新案发前曾是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仪器仪表研究所副所长、总工程师以及上海浩顺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法院认为,何序新在浩顺公司担任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资金12万7千元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2008年11月28日何序新因涉嫌行贿罪被捕,不久被撤销政协委员资格。检察院指控何序新涉嫌行贿罪、职务侵占罪;施阿明涉嫌贪污罪和受贿罪;施阿明、何序新犯挪用资金罪。
今天的宣判中,法院认定何序新犯有职务侵占罪,并部分采纳检方指控意见,认为职务侵占数额为12万7千元人民币。据了解,此前检方指控其职务侵占数额为100余万元。
法院今日还判定本案另一被告人施阿明犯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罚金人民币三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