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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完善市场竞争执法体系,提高依法办案能力,实现高效监管,日前,天津市工商局发布了《天津市工商系统执法办案体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全面推开“一支队伍办案”的集中执法模式改革。
根据该《实施意见》,本市工商系统将全面整合执法资源,推行集中执法模式改革,明确了以原检查总队为基础,成立经济检查执法局,形成以一支专业执法办案队伍为主体,市局、分局、工商所三级联动的执法办案体制机制。建立起点线面互联互通、执法流程科学规范的办案架构,从而更好地集中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办案力度,重拳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新成立的经济检查执法局将统揽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商标监督管理、广告监督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企业监督管理等业务处室的办案职能于一身,办案权限更加集中,避免了以往工作中出现的多头执法、权责不清的弊端,更有利于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拓宽办案领域,树立执法权威,根据集中执法模式改革要求,各工商分局也将按照市工商局执法办案机构设置模式,以各检查支队为基础相应设立分局经济检查执法局,确保统一指挥协调,执行通达顺畅。
据了解,天津市工商局从2009年初开始进行相对集中执法办案模式的试点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去年,共查办违法违章案件3776件,罚没款总额1071.5万元,同比分别增长23.1%和10.7%,有效地维护了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
天津市工商局负责人表示,要通过构建以相对集中执法办案模式为平台的大执法体系,进一步优化效能、优化服务,严厉打击危害市场秩序的突出违法违章行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特别是食品质量监管,有计划地开展专项执法活动,确保区域经济发展繁荣稳定。(通讯员卢连胜 吴迪)